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管理档案检查暨审核评估档案资料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管理档案检查暨审核评估档案资料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南大校发〔2023〕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管理,梳理评估工作材料尤其是档案资料,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教学管理档案检查暨审核评估资料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严格按《南昌大学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修订)》的要求和相关教学管理办法整理教学档案,为便于检查,每个类型档案,需要列出档案目录。具体包括:

1.2020版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大纲。

2.2022-2023学年考试试卷及归档材料。

3.2022-2023学年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理论与技能考核材料(医学部部分专业)。

4. 2022-2023学年实践教学与实践基地建设档案。

5.各类教学管理档案:

1)《南昌大学教学执行计划微调申请表》《南昌大学调(代)课申请单》。

2)教学准入登记记录(含导师配备情况)、准入制执行记录(含助课考核情况、授课考察开展与考核情况等)材料。

3)开展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情况、各基层教学组织开展、参加教研交流与竞技培训等材料。

4)学籍、成绩等归档材料。

5)各级别一流本科课程存档或记录情况,包括立项认定的时间、课程负责人目录等。

6)线上考试的考核方案、考试全过程录像及线上考试学生答卷等考试相关材料。

6. 2022-2023学年教师教案。

7.2022-2023学年教材意识形态审核相关材料。

二、督查安排

此次督查工作分学院自查、学院互查、学校抽查三个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一)学院自查

11月27日前,请各学院根据督查内容梳理汇总需要检查的各类教学档案及制作档案目录并开展自查。

(二)学院互查

12月8日前,由学校组织实施,按学部分组开展学院互查。请各学院在11月24日前将参与学院互查的专家信息(教学院长及专家共3人)报送至互查牵头单位联系人,并确认具体互查安排。牵头单位人在互查开始前将所在学部的检查安排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具体的联系人信息详见下表。

组别

牵头单位

联系人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人文学部、社科学部

经济管理学院

徐燕

智华楼B304

83969464

理工一部、理工二部

信息工程学院

徐颖

信工楼A629

83969676

医学部

医学部

付骏之

东湖校区办公楼205

86362089

(三)学校抽查

12月20日前,根据督查任务情况,学校成立检查小组,按照统一要求对各学院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各学院具体检查时间段另行通知。

三、督查要求

1.教学档案应实事求是,无需临时补充材料,更不能弄虚作假。

2.为提高教学检查工作效率,请学院教务办将试卷以外的档案材料以专业为单位集中摆放,并分门别类,便于查阅。

3.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情况需要有总结材料和支撑材料,并分类存放;试卷等归档材料需要装订成册,并按序存放,妥善保管;教学管理制度要汇编成册。


附件:

1.《南昌大学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修订)》等质量标准

2.南昌大学审核评估档案资料专项督查评分表

3.南昌大学审核评估档案资料专项督查评分表(医学部部分专业)

4.南昌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档案检查评分表

5.南昌大学实习教学档案检查评分表



教务处

2023年119日